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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我校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统计学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层次应用统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系统地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统计理论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统计学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宽广的知识面,具有独立从事理论和实务研究的能力,能胜任经济核算、统计调查、数据分析、经济管理等实际工作。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初步从事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与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考生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本科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报考全日制培养项目。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有志于从事应用统计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人员报考。
2.考试方式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全国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方式(即联考方式)。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采用全国联考方式,考试科目包括:(1)外语(100分);(2)政治理论(100分);(3)数学三(150分);(4)统计学(150分)。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科目包括(1)国民经济核算;(2)综合素质。
全国联考的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
三、录取
根据培养单位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四、学制和培养方式
1.学制
我校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非全日制
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年-4年,培养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既可以采用业余时间(周末或晚上),也可以采用集中授课学习。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
学制为2年,采用学分制。学员在校脱产学习1年,修完课程后回单位实习或找单位实习和撰写学位论文。
2.培养方式
采用学分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
3.教学方式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主要采用案例教学、讲授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演示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
4.考评方式
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5、成立导师组
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的成员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适当吸收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
同时,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注重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四、培养方向
按照社会需求和我校办学优势,具体设置如下专业研究方向:
1.经济统计
2.市场调查与数据分析
3.金融统计
4.保险精算
五、课程设置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组成。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36分。其中,学位课程12学分,专业基础课程8学分,专业方向课程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和研讨(或讲座)1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及学分包括:
1.必修课(20学分)
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英语
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国民经济核算、计量经济模型与应用、多元统计分析、统计写作
2.选修课(15学分)
专业选修(不低于6学分)市场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从数据到结论)、时间序列分析、抽样技术、统计软件及其应用、宏微观经济统计分析、金融统计理论与方法、统计指数理论与实践、高等统计学
任意选修课(比低于4学分)方差分析及应用、回归分析及应用、质量控制与实务、空间统计学、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方法、保险理论与实务
3.社会实践和研讨(或讲座)(2学分)
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究、专业实习等,并应听取反映学科前沿的系列专题讲座报告。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与专业方向领域的实践内容紧密联系。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应用统计数据诊断报告以及高质量的案例分析等,字数不应少于两万字。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江西财经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硕士学位。
江西财经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应用统计学 专业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 期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一 | 二 | 三 | 四 | |||||||
必 修 课 | 公共必修课(5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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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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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3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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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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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15学分) | 中级西方经济学 | 4 | 9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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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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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国民经济核算 | 3 | 4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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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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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经济模型与应用 | 3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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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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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统计分析 | 3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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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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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写作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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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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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修 课 | 专业选修(不低于6学分) | 市场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从数据到结论) | 2 | 3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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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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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列分析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抽样技术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统计软件及其应用 | 2 | 3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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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学院 |
| ||
宏微观经济统计分析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金融统计理论与方法 | 3 | 48 |
| √ |
|
| 统计学院 |
| ||
统计指数理论与实践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高等统计学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任意选修课(比低于4学分) | 方差分析及应用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回归分析及应用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质量控制与实务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空间统计学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方法 | 2 | 32 |
| √ |
|
| 统计学院 |
| ||
保险理论与实务 | 2 | 32 |
| √ |
|
| 金融学院 |
| ||
社会实践 | 1 |
|
| √ |
|
| 统计学院 |
| ||
专题讲座 | 1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课程总学时、学分(不低于30学分)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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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必须课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选修课可根据专业前沿变化,经导师组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变动。 2. 同一门课程应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和相同的试卷;考核方式分为;校考闭卷、校考开卷、院考闭卷、小论文、实验报告等。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 通过与所申请免修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科目的国家级或国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